根据《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》要求,经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终评、公示,2023年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。现将评估等级公告如下:
社会团体
5A
辽宁省内蒙古商会
辽宁省河南商会
辽宁省金属材料贸易商会
辽宁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
辽宁省女企业家协会
辽宁省乡村振兴协会
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
辽宁省东北财经大学校友会
辽宁省养生康复学会
4A
辽宁省青年企业家协会
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
辽宁省能源研究会
辽宁省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研究会
辽宁省护理学会
辽宁省文化社会学学会
3A
辽宁省电梯行业协会
辽宁省奶业协会
辽宁省酒类流通协会
民办非企业单位
5A
辽宁传媒学院
基金会
4A
辽宁省沈阳药科大学教育基金会
辽宁省东北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
51吃瓜网-吃瓜黑料
2024年2月18日